微信小店「未提交合格材料」违规治理细则

一、适用范围
1.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微信小店商家(统称“商家”或“你”)。
1.2 定义
本规则所述未提交合格材料是指商家未按照平台有关规定或有权机关调查取证的要求,向平台/用户/带货者/带货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更新/变更有关资质/证据等相关材料,或提交虚假的资质/证据等材料的行为。
二、违规判定类型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2.1 提交虚假材料
【定义】指商家提供伪造/变造/盗用或其他非真实有效的各类资质或举证材料等各类材料(如主体资质、类目资质、商品资质、其他资质或用于调查举证等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交申请、报备和申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误导平台审核人员等情形。如受自然灾害、特殊情况等影响导致延迟发货/延迟揽收/无法按期发货时,商家提交的自主报备材料中,存在虚假/伪造/篡改信息等情形。
2.2 不配合提供或提交材料不合格
【定义】指商家不配合提交符合平台规则的资质材料或提交的资质材料不合格。根据资质材料的不同,又分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则2.2.1-2.2.4所列类型。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 未按平台要求时间更新、提交符合平台要求的最新资质的。
(2) 因商家行为引发行政机关调查或法律诉讼时,商家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无效或无法实际取得联系,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拒不配合提交相关资料等情形。
(3) 商家未按照平台要求在系统内提交符合平台要求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标识标志信息(如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等)。
(4) 未更新或变更证照信息。未更新店铺证照信息指商家未在其营业执照信息或其店铺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更新店铺证照信息的行为;未变更证照信息,指商家实际经营信息发生变化但未据此依法变更其营业执照信息及其店铺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行政许可信息登记事项的行为。
(5) 资质不符合平台或法律法规要求的,包含资质缺失、未能在相关官方渠道查到公示信息/与公示信息不一致、资质过期/被吊销/被注销/被撤销/失效等情况。
2.2.1 不配合提供或提交的“主体资质”不合格
【定义】指商家未按照平台规则提交合法有效且符合指定要求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所提交的营业执照为截图/翻拍/镜像,或不清晰/未完整包含核心信息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指定形式要求的情形。
(2)所提交的营业执照经营类目范围不包含申请类目;
(3)营业执照的商家主体存在经营状态异常(包括但不限于处在解散、破产清算等状态)。
(4)营业执照的商家主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2.2.2 不配合提供或提交的“类目资质”不合格
【定义】指商家未按照平台规则提交合法有效且符合指定要求的类目资质材料。类目资质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法律规定或平台对商品上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和信息。除未提交外,本条所述提交的提交的类目资质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所提交的类目资质无效,包含但不限于资质过期失效/资质上传有误/资质信息缺失无法辨认/资质状态不符合平台有效性要求等。
(2)所提交的类目资质与真实情况不符,例如商品信息页面信息与资质显示信息不一致、提供资质信息与官方渠道展示信息不一致等情形。
2.2.3 不配合提供或提交的“商品资质”不合格
【定义】指商家未按照平台规则提交合法有效且符合指定要求的商品资质材料。商品资质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国产及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婴幼儿配方食品注册、检验报告等法律法规规定或平台要求的相关资质和信息。本条所述的提交的商品资质不合格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所提交的商品资质无效,包含但不限于提交的资质过期失效/资质上传有误/资质信息缺失无法辨认/资质状态不符合平台有效性要求等。
(2)所提交的商品资质与真实情况不符,例如商品信息页面信息与资质显示信息不一致,提供资质信息与官方渠道展示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2.2.4 不配合提供或提交的“举证材料”不合格
【定义】指商家未按照平台规则在售后、申诉、延迟发货等场景提交符合要求的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商家在处理售后问题时无法联系其提供材料/拒绝或怠于按照指定时效要求配合提供相关信息等情形。
(2)商家在申诉流程中,未按要求提供申诉材料/伪造申诉材料/申诉材料不符合平台要求等情形。
三、违规处理
若商家涉及以上违规情形,平台有权以一般公众的判断标准,自行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台相关协议及规则,并结合违规行为、情节、行为人过错和后果严重程度等作出。
3.1 情节轻微的,采取下架违规商品、删除或屏蔽违规信息并对商家进行警告教育;
3.2 情节一般的,采取下架违规商品、删除或屏蔽违规信息,并暂停店铺新增所有类别商品能力7-15天、限制货款提现7-15天、限制保证金提现7-15天、延长店铺结算周期7-15天;
3.3 情节严重的,采取下架该违规商品、删除或屏蔽违规信息,并暂停店铺新增所有类别商品能力30天-永久、限制货款提现30-180天、限制保证金提现30-180天、延长店铺结算周期30-180天;同时,将视实际违规行为及违规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个或多个措施:
(1)限制或者永久限制1项或多项店铺功能及其他相关平台功能;
(2)增加保证金金额;
(3)扣除保证金;
(4)赔偿违约金;
(5)视风险情况延长对提现能力的限制期限;
(6)延长资金结算周期;
(7)处置关联账号或者关联店铺;
(8)限制或者禁止该主体再次申请开设店铺或其他账号;
(9)其他法律法规允许且平台认为必要的措施。
3.4 如商家违规情节特别严重,包括但不限于导致大量用户集中投诉举报、给用户造成人身损害、严重妨害平台交易秩序/交易安全、导致平台遭受重大负面舆情、导致平台被监管部门调查/约谈/处罚、导致平台被司法机关判决承担责任、妨害平台及/或腾讯关联公司商誉或对其造成其他负面影响、商家行为在社会公众及/或行业层面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等,平台有权在采取前述措施的基础上,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加重原有处罚措施(如延长处罚措施的期限)或者追加其他处罚措施。
四、违规情节考虑因素
4.1 情节轻微
包括但不限于:
(1) 商家向平台提供虚假/不合格的资料或信息,但不涉及核心经营信息(如经营资质,下同)或只是提交有误的;
(2) 商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材料但未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实质性妨害后果的。
4.2 情节一般
包括但不限于:
(1) 商家向平台提供虚假/不合格的资料或信息,且涉及核心经营信息的;
(2) 商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并因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损害后果但不严重的。
4.3 情节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
(1) 商家向平台提供虚假/不合格的资料或信息,涉及核心经营信息且对平台、用户其他第三方造成误导、欺骗或者其他重大影响的;
(2) 商家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材料,并因为未提交材料造成重大影响或其他严重的损害性后果的。
注:商家多次实施违规行为,平台将在原情节基础上提档认定,并据此对该商家从重/加重处理。商家对认定及处理存在异议的,可根据相关平台规则及流程进行申诉并应确保用于申诉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五、附则
5.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5.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5.4 本规则中涉及的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其他平台规则及/或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扫一扫 微信咨询
商务合作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