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店唐卡工艺品类目管理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统称“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商家关联账号、微信小店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视频号橱窗达人以及未来可能新增的各类具有带货能力的主体与账号(统称“带货者”),所有适用主体又统称“你”。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微信小店成长中心 – 入驻指引。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准入类型 |
| 文玩文创 | 唐卡工艺品 | 吊坠/项链 | 开放类目 |
| 装饰画/挂画 | |||
| 手链/手绳 | |||
| 挂件 | |||
| 摆件 | |||
| 镶嵌吊坠/项链 | 定向准入(QIC) | ||
| 镶嵌装饰画/挂画 | |||
| 镶嵌手链/手绳 | |||
| 镶嵌挂件 | |||
| 镶嵌摆件 |
二、【入驻与退出】
为规范商家、带货者入驻准则,提升用户服务质量,保障平台生态服务体系,凡入驻平台的商家、带货者需遵守并按照该规则完成相关入驻。
2.1 入驻要求
2.1.1 入驻商家、带货者需遵守《微信小店入驻规则》、《微信小店功能服务商家协议》、微信小店成长中心-入驻指引等相关基本要求进行入驻。
2.2 入驻流程
详情请查看《微信小店「开店」流程指引》。
2.3 退出要求
详情请查看《微信小店「注销」流程指引》。
三、【资费标准】
3.1 保证金
商家与带货者需遵守《微信小店保证金条款》、《微信小店保证金管理规则》和《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微信小店带货保证金管理规则》中相关要求向平台缴存保证金。详情可查看《小店类目保证金额度》。
3.2 技术服务费
平台将根据相关协议及平台规则对商家的订单收取技术服务费用。相关内容详见《微信小店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商家技术服务费一览表》。
3.3 货款结算
平台将根据《微信小店结算规则说明》等平台规则对商家进行货款结算。
四、 【商品发布规范要求】
4.1 准售商品明细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图片 | 可售商品明细&定义 |
| 文玩文创 | 唐卡工艺品 | 吊坠/项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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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商品核心价值指向 “艺术审美、文化传播、装饰实用”,而非宗教仪轨中的 “圣物”“法器”。需明确标注 “文化工艺品”“非遗衍生产品” 等属性,禁止以 “宗教法器”“修行圣物” 等名义定性。
(2)可售商品明细:挂饰、钥匙扣、吊坠、项链、手链、手绳、卷轴画、装框画、摆件、融合唐卡艺术元素等商品,制作方式包含绘画类唐卡工艺品、堆绣类唐卡工艺品; (3)镶嵌唐卡工艺品:是以唐卡工艺品本体为核心载体,采用通体贵金属材质打造外框,通过完整包裹式镶嵌工艺对唐卡进行装帧防护与工艺美化,且外框通体不含大颗珠宝玉石、可以有米粒大小点缀,但是不作为主石和主要宣传卖点的特色唐卡工艺品; (4)镶嵌唐卡工艺品外框可售贵金属材质:9K金|14K金|18K金|22K金|足金|银800|银925|足银|银800镀金|银925镀金|足银镀金|铂900|铂950|足铂|钯500|钯950|足钯; (5)唐卡工艺品类目均不支持镶嵌大颗珠宝玉石材质的部件; |
| 装饰画/挂画 | ![]() | |||
| 手链/手绳 | ![]() | |||
| 挂件 | ![]() | |||
| 摆件 | ![]() | |||
| 镶嵌吊坠/项链 | ![]() | |||
| 镶嵌装饰画/挂画 | ![]() | |||
| 镶嵌手链/手绳 | ![]() | |||
| 镶嵌挂件 | ![]() | |||
| 镶嵌摆件 | ![]() |
4.2 禁止出售和推广的商品
4.2.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平台禁止商家、带货者出售或推广部分商品,详见《微信小店「发布违禁信息」违规治理细则》、《微信小店带货「发布违禁信息」违规治理细则》等相关内容。
4.2.2 商家不得销售平台未开放类目的相关商品,具体详见微信小店成长中心-入驻指引。
4.2.3 文玩文创类目禁止发布、推广、销售以下商品,具体的准禁售规则详见:《视频号直播-文玩文创准禁售》
4.2.4 对于唐卡工艺品类目,除遵循以上规则外,平台禁止发布、推广、销售的商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宣传使用象牙、玳瑁、红珊瑚、砗磲等濒危物种材料作为主料;
(2)销售描绘密法本尊、忿怒相护法神、双身像等具有特定修法含义、易引发宗教争议的唐卡工艺品;
(3)将“印刷品、半印刷品”宣传为“纯手绘、全手绘”;
(4)将“化学颜料、丙烯颜料、仿金粉”宣传为“贵宝石颜料、纯金粉、金箔”;
(5)禁止出现任何其他宗教(如基督教、道教)的圣像、符号或经文与藏传佛教唐卡内容混杂、并列的情况;
(6)若商品实物通体使用了贵金属(9K金|14K金|18K金|22K金|足金|银800|银925|足银|银800镀金|银925镀金|足银镀金|铂900|铂950|足铂|钯500|钯950|足钯),需要放在【镶嵌唐卡】相关类目下,且需入仓质检贵金属材质部分。
4.3 商品信息要求
4.3.1 商品添加
详见《视频号「商品橱窗」使用指南》中的指引操作。
4.3.2 商品类目推荐
需根据商品实际内容选择二级类目【唐卡工艺品】下的三级类目。
4.3.3 商品标题
商品标题需如实描述出售的商品,标题不得出现任何与实际商品无关的信息:
| 商品品类 | 标题要求(标“*”的字段为必填字段) |
| 唐卡工艺品 | 题材*+品牌+款式*+商品名称+商品重量+其他商品描述(型号/颜色/尺寸/产状/赠品信息)
示例一:白度母框画实木8寸16.6*21.6cm 示例二:六臂玛哈噶拉挂画客厅装饰青海热贡 注:多样性发货需标题注明,并且需要在标题或者售卖主图中写明售卖个数,如多样性发一件。 |
4.3.4 商品主图
(1)主图要求
①主图内容:需清晰真实地展示商品信息,并保证图片质量要清晰,颜色要真实,不能虚化,不能打码,图片要保证亮度充足,可直接通过图片看清商品信息。图片中可包含内容说明信息。
②主图数量:3张及以上
(2)规范示例
a. 规范主图示例:
| 第一张主图
——商品全貌实物图 | 第二张主图
——商品其他细节图 | 第三张主图
——商品其他说明图 |
![]() | ![]() | ![]() |
4.3.5 商品详情页要求
(1)须如实、清晰地列明画芯尺寸(长、宽、厚度)、整体重量、画布材质(如棉布、丝绸)、颜料类型(如“天然矿物颜料”、“丙烯颜料”等)、装裱形式(如卷轴、卡纸、镜框)及所用材质。所有信息须与实物一致;
(2)须准确标注唐卡所描绘的主体名称(如“白度母”、“释迦牟尼佛”、“曼荼罗”等),名称应使用通用、公认的表述;
(3)可对画面的整体构图(如中心对称式、坛城式)及出现的装饰性纹样(如莲花、卷草、祥云)进行客观描述,阐述其美学特点;
(4)可对画面内容及其中元素,依据传统艺术象征体系进行文化寓意解读(如“持宝剑象征斩断无明”),解读应客观、严谨,聚焦文化内涵;
(5)如为故事性唐卡(如佛传故事、宗喀巴大师传记等),可简要介绍其所依据的文化或历史背景,叙述应简明、准确;
(6)须明确说明绘制工艺(如“纯手绘”、“印刷品”、“半印刷半手绘”),并可客观描述工艺难点与特色(如线条勾勒、矿物颜料研磨铺设等);
(7)可提及作品所属的流派风格(如勉唐派、噶赤派)及其一般性艺术特征,不作主观价值评判;
(8)应引导将商品作为“家居装饰艺术品”、“文化礼品”或“个人艺术收藏”进行欣赏,强调其提升空间美学与传递文化敬意的功能;
(9)详情页图片须在自然光或标准光源下拍摄,清晰展示全景、细节特写、侧面厚度及画布背面。严禁使用重度滤镜、特效或非常规灯光严重美化实物;
(10)建议在详情页显著位置添加提示,例如:“本品为唐卡艺术工艺品,仅作艺术欣赏与文化收藏之用。内容解读基于传统艺术象征体系,不涉及任何宗教用途与功效承诺。”。
4.3.6 附赠商品要求
若在出售唐卡工艺品时附赠赠品,需在商品详情页中详细描述赠品信息并进行图片展示。
(1)禁止赠送《文玩文创准禁售》中的商品、其他类目中所涉及的禁售商品及微信小店入仓类目的商品。
五、【营销推广规范】
5.1 如何成为商家、带货者
申请成为商家的规则详见:《微信小店入驻规则》。
申请成为微信小店带货者的规则详见:《微信小店带货功能服务协议》。
5.2 商品和内容宣传发布规范与行为要求
5.2.1 商家和带货者应保证提供的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误,若通过直播推广商品,需保证在直播过程中保持满足开播资质要求。若发现提交虚假或误导性申请资料,或在直播过程中不再满足开播资质,平台将依照相关规则对有关账号停播、处罚及追责。
5.2.2 商家或带货者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推广(分享)商品过程中:禁止宣传“商品经过平台质检”“商品经过微信小店/视频号官方质检”等信息;对于商家自主发货的商品(包括商品选择免检或店铺免入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的),禁止宣传涉及微信小店/视频号质检服务中心质检、发货及使用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专用包装材料、元素等相关信息。如构成虚假宣传的,按照《微信小店「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违规治理细则》、《微信小店带货「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违规治理细则》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处理。
5.2.3 商家、带货者以直播形式推广唐卡工艺品类目,需遵循以下唐卡工艺品商品的等相关宣传要求:
(1)直播间介绍商品的材质、款式、尺寸需保证与购物袋商品信息完全一致。如涉及赠品,必须明确主品和赠品的品类,并且在商品信息中说明赠品内容;
(2)宣传推广唐卡工艺品类商品过程中不得对商品的产地、品质、颜色、尺寸、重量、工艺等做出不实宣传;
(3)每件商品需要测量尺寸、重量,不得使用不正常模具、比例尺等误导消费者尺寸判断;
(4)商品主图、详情页,以及推广内容中不可使用美颜、滤镜,不得利用非正常颜色的灯光、过度PS、部分遮盖等手段影响消费者判断;
(5)不得虚假宣传商品工艺,如将“印刷品、半印刷品”宣传为“纯手绘、全手绘”等;
(6)不得将“化学颜料、丙烯颜料、仿金粉”宣传为“纯金粉、金箔”等;
(7)不得宣传保值、升值、有投资价值、收藏价值巨大、未来必升值、投资首选等;不得虚假宣传收藏级、传家宝、祖传等信息;
(8)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回收、允诺拍卖等行为;
(9)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价格虚假宣传,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原价、专柜价、吊牌价、市场价等参考价,不得虚假宣传价格福利,不得虚假宣称“底价”、“最低价”等;
(10)不得使用有损消费者权益的营销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秒杀、虚假库存、盲拍、蹭热营销、利用虚假人设营销等;
(11)不得销售画面内容存在暴力、血腥、恐怖、色情裸露等违反公序良俗元素的唐卡工艺品;
(12)不得宣扬邪教迷信,宣扬恐怖主义、宗教极端思想,宣扬宗教、种族、性别、地域、职业歧视等信息,如法轮功;
(13)不得出现将多种不同的传统文化内容混杂、并列、冲突、产生较大争议的情况;
(14)不得编造故事,暗示商品与“运势、健康、灾厄”存在因果关系;
(15)不得宣传“大师亲绘”、“寺院喇嘛/高僧制作”、“法王/活佛加持” 等创作者身份及背景信息;
(16)不得对唐卡工艺品中的传统人物、形象、事件等进行歪曲、娱乐化、轻佻、违反公序良俗的解读;
(17)不得宣传带有封建迷信色彩(具有占卜算命、保佑身体健康、命理测算等封建迷信功能)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宣传“供佛”“祭祀”等用途、“开光”手串、宗教神佛雕刻的商品、“驱邪避凶”的佛珠/念珠手串、“驱鬼辟邪”的木剑/符牌、化解“煞气”的八卦/太极图案、五行等相关词汇;
(18)不得以“古董”、“老物件”、“家传”、“挖藏”、“寺院流出”等虚构或无法验证的来源故事进行包装宣传,或在直播中上演“现场收购”、“专家鉴定”等虚构剧情进行营销炒作;
(19)不得以“已开光”作为商品卖点进行宣传。
5.2.4 商家、带货者还应遵守《微信小店「一级类目-文玩文创」类目管理规则》、《微信小店「珠宝首饰、文玩文创」类目宣传规范》等相关规定。
5.2.5 如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禁止的行为,平台有权根据《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微信小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带货违规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六、【服务保障要求】
6.1 七天无理由服务要求
商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商家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则向用户提供商品“维修、换货、退货”等相关售后服务。若商品适用国家有关“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商家应积极处理用户的退货申请并提供相应服务,具体详见《微信小店「7天无理由退货」管理规则》及相关平台规则。
6.2 运费险
运费险(卖家版)仅适用于商家,是商家为用户购买运费险后,若订单发生退货、换货,保险公司将向用户赔付部分由于“退换货”导致的物流费用的服务。详情查看《关于「文玩文创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公告》、《微信小店「运费险」使用指南》、《小店运费险保障须知》。
6.3 发货要求
商家应遵平台对发货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发货管理规则》、《关于「文玩文创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公告》、《微信小店「发货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及相关平台规则。
6.4 售后要求
商家应遵平台对售后要求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售后服务管理规则》及相关平台规则。
6.5 争议处理规范
商家发布的上述商品如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用户争议,需按照《微信小店交易纠纷处理规则》及相关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6.6 客户服务管理规则
商家应遵守平台对客户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商家客服服务管理规则》及相关平台规则。
七、【违规处理】
各方若违反相关平台规则及协议的,平台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微信小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带货违规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进行评估及处理。
7.1 违规处理评估
平台有权基于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通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用户投诉、权利人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主动排查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及方式对商家、带货者行为进行是否违规的评估。
7.2 违规处理
若平台自行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商家、带货者的行为或发布的内容(包括直播发布的内容、评论、互动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或相关平台规则约定时,平台有权对各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同时,平台有权根据各方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处理措施:
(1)警告、学习、强制学习、强制考试等措施;
(2)限制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
(3)封禁账号;
(4)冻结资金、扣罚保证金、要求缴纳违约金;
(5)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
(6)关闭订单;
(7)取消类目资质、清退主体;
(8)禁止直播、禁止发布内容;
(9)限制流量;
(10)禁止商业化投放;
(11)限制参与营销活动。
违规行为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商家、带货者需依据交易纠纷相关处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如平台认为违规情节非常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有权根据实际情形,对其予以清退。对平台造成损失的,商家、带货者应予以赔偿。
7.3 申诉处理
各方若不认可违规处理,可在收到违规处理通知后按照处罚页面指引发起异议申请或违规申诉,平台将根据申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审核过程中,相应的违规处理将不会被中止或撤销;申诉成立的,将会撤销相应的违规处理;逾期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立,相应的违规处理将不会中止或撤销。
八、【附则】
8.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8.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8.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8.4 本规则中涉及的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其他平台规则及/或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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