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店沉香、沉香木类目管理规则

微信小店沉香、沉香木类目管理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统称“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商家关联账号、微信小店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视频号橱窗达人以及未来可能新增的各类具有带货能力的主体与账号(统称“带货者”),所有适用主体又统称“你”。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微信小店入驻指引》。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准入类型
文玩文创 沉香 手串 定向准入
吊坠
挂件/摆件/把件
沉香木 手串
吊坠
挂件/摆件/把件

二、【入驻与退出】

为规范商家、带货者入驻准则,提升用户服务质量,保障平台生态服务体系,凡入驻平台的商家、带货者需遵守并按照该规则完成相关入驻。

2.1 入驻要求

2.1.1 入驻商家、带货者需遵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微信小店入驻指引》等相关基本要求进行入驻。

2.2 入驻流程

详情请查看《微信小店「开店」流程指引》。

2.3 退出要求

详情请查看《微信小店「注销」流程指引》。

三、【资费标准】

3.1 保证金

商家与带货者需遵守《微信小店保证金条款》、《微信小店保证金管理规则》和《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微信小店带货保证金管理规则》中相关要求向平台缴存保证金。详情可查看《小店类目保证金额度》。

3.2 技术服务费

平台将根据相关协议及平台规则对商家的订单收取技术服务费用。相关内容详见《微信小店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商家技术服务费一览表》。

3.3 货款结算

平台将根据《微信小店结算规则说明》等平台规则对商家进行货款结算。

四、【商品发布规范要求】

4.1 准售商品明细

以下为各类目下可销售商品的范畴,不在下列准售范围中的均为该类目的禁售商品。

(1)名词释意

名词 释义
沉香带宝(暂不准售) 以沉香为主体,镶嵌或搭配高价值材质的装饰性制品。

:翡翠、和田玉、彩宝、水晶玛瑙、珍珠、黄金、贵金属、其他玉石等准售材质。

沉香带非宝沉香制品中搭配非宝石类装饰材料。

非宝:除上述“宝”材质外的其他准售材质,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塑料、树脂、合成立方氧化锆。

沉香素串仅由沉香加工而成,无任何装饰性附加物的纯沉香制品。
沉香木带宝(暂不准售)以沉香木为主体,镶嵌或搭配高价值材质的装饰性制品。

:翡翠、和田玉、彩宝、水晶玛瑙、珍珠、黄金、贵金属、其他玉石等准售材质。

沉香木带非宝沉香木制品中搭配非宝石类装饰材料。

非宝:除除上述“宝”材质外的其他准售材质,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塑料、树脂、合成立方氧化锆等。

沉香木素串仅由沉香木加工而成,无任何装饰性附加物的纯沉香制品。

主体材质:主体材质指的是同一件商品中单体体积最大的木材部分。

单体:当同一件手串由多种材质组成(如沉香+树脂的手串),对应每一个组件即为一个单体。

配件:手串、吊坠、挂件、摆件、把件中与主体材质不同,起装饰效果的配石、隔珠、隔片、扣头、延长链等,材质只可为非贵金属、非宝材质。

(2)主体材质、配件要求

配石/配件 明细
带宝材质(暂不准售) 翡翠、和田玉、琥珀/蜜蜡、碧玺、红宝石/蓝宝石、葡萄石、坦桑石(黝帘石)、祖母绿、绿柱石、绿柱石(摩根石)、海蓝宝石、石榴石(紫牙乌、翠榴石、芬达石)、长石类(月光石、天河石、拉长石、日光石)、金绿宝石(金绿猫眼)、橄榄石、尖晶石、托帕石、萤石、透辉石、水晶、紫晶、烟晶、黄晶、绿水晶、发晶、芙蓉石、玛瑙、南红玛瑙、黑曜石、玉髓、石英质玉、石英岩玉、碧石、硅化玉、青金石、绿松石、蓝田玉、岫玉(蛇纹石玉)、海纹石(针钠钙石)、孔雀石、欧泊、独山玉、苏纪石(舒俱来)、查罗石(紫龙晶)、蔷薇辉石、天然海水珍珠、天然淡水珍珠、海水养殖珍珠(海水珍珠)、淡水养殖珍珠(淡水珍珠)、拼合珍珠(马贝珍珠)、黄金(足金)、9k金、14k金、18k金、22k金、足金、银800、银925、足银、铂900、铂950、足铂、钯500、钯950、足钯
非宝配石 玻璃、塑料、树脂、合成立方氧化锆等
配件材质 合金(锌/铜/钛合金、钛钢,不锈钢)绳、纤维等
1. 非宝配件不在查验范围内。

2. 不限配件数量。

3. 所有配件需在【商品参数】-【配石配件材质】中全部勾选,实际使用材质需和商品详情页保持一致。

4. 与主体外观相似的配石需和主体为同材质。

5. 暂不支持入仓类目与非入仓类目在同一店铺中售卖,同一店铺内只可全部售卖入仓类目或者全部售卖非入仓类目。

4.2 禁止出售和推广的商品

4.2.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平台禁止商家、带货者出售或推广部分商品,详见《微信小店「发布违禁信息」违规治理细则》、《微信小店带货「发布违禁信息」违规治理细则》等相关内容。

4.2.2 商家不得销售平台未开放类目的相关商品,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入驻指引》。

4.2.3 文玩文创类目禁止发布、推广、销售以下商品,具体的准禁售规则详见:《视频号直播-文玩准禁售》

4.2.4 禁售商品明细

对于沉香、沉香木类目,除遵循以上规则外,平台禁止发布、推广、销售的商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禁止发布商品/信息 具体违规情形示例
涉及多个二级类目材质的商品 如沉香+小叶紫檀手串
经过化学污染品处理的商品 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有毒染色剂、劣质胶水或其他化学药剂处理的商品(如过度漂白、含有刺鼻异味等情况)
假冒伪劣的商品 包括但不限于用塑料、树脂、玻璃等材质当成沉香木、沉香进行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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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赌博性质的商品 描述“赌木”“赌树”等赌博性质词汇
不可售卖木制半成品、碎块料、木碎木粉。 售卖未经制作的木材原材料
文物性质商品 具有考古价值、年代久远的古代木制品
定制类商品 如定制雕刻图案的沉香手串
与动物制品混合的木制商品 如象牙搭配沉香手串
国家禁售生物制品及其仿制品 包括但不限于象牙(含猛犸象牙)、鹤顶红/盔犀鸟、砗磲、珊瑚、犀牛角、玳瑁、女王贝(女王凤凰螺)、柯巴树脂、海柳、琥珀枕、琥珀粉末等
野生/天然沉香 野生/天然生长的沉香
基材为非沉香木的沉香制品 如在核桃木上加入沉香,以假乱真
注油、浸油、擦油、画线、高抛、画线等手段处理的沉香制品 经人工处理的沉香木、增香沉香木等,包括但不限于用有色化学合成油浸泡沉香/沉香木的手串、吊坠、挂件、摆件、把件
海外沉香 只可宣传、销售中国大陆生产的商品,不允许宣传、销售产地为海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且不得使用“印度直供”、“免税”、“海外采购”等不符合海关进口规定的宣传作为卖点

4.3 商品信息要求

4.3.1 商品添加

详见《视频号「商品橱窗」使用指南》中的指引操作。

4.3.2 商品类目推荐

需根据商品实际内容选择一级类目【文玩文创】下相关二级类目【沉香】【沉香木】下的三级类目。

4.3.3 商品名称

请正确填写商品标题等信息,具体发布规则需严格遵守《微信小店商品信息发布规范》相关规范。

4.3.4 商品标题

商品标题需如实描述出售的商品,标题不得出现任何与实际商品无关的信息:

商品品类 标题要求(标“*”的字段为必填字段)
沉香木 材质*(沉香木)+品牌+款式*+商品名称+商品重量+其他商品描述(型号/颜色/尺寸/产状/赠品信息)

示例一:沉香木手串单颗10mm

示例二:沉香木海南2.0mm规格单圈手串 清新淡雅

违规案例:

沉香印度产10*15mm吊坠清新淡雅 (违规原因:沉香木类目材质只能为沉香木,不能宣传“沉香”;不可宣传海外产地)

清新淡雅沉香木手串 多圈6mm尺寸(违规原因:商品材质不在首位)

注:商品材质必须填写在首位。多样性发货需标题注明,并且需要在标题或者售卖主图中写明售卖个数,如多样性发一件。

沉香材质*(沉香)+品牌+款式*+商品名称+商品重量*+其他商品描述(型号/颜色/尺寸/产状/赠品信息)

示例一:沉香随形手串15cm重量10g

示例二:沉香6mm圆珠手串单圈 20g

注:商品材质必须填写在首位。多样性发货需标题注明,并且需要在标题或者售卖主图中写明售卖个数,如多样性发一件。

4.3.5 商品主图

(1)主图要求

a.所售商品应展示在图片中心,明确清晰可见。

b.商品主图应只展示所售商品主体,不可出现其他与所售商品无关的商品。

c.所售商品应可见全貌,不可故意遮挡商品细节。

d.赠品与所售商品一同展示时,主图的主体应为所售商品,不可为赠品。

e.多样性发货需标题注明,并且需要在标题或者售卖主图中写明售卖个数,如多样性发一件。

f.主图数量:2张及以上。

(2)规范示例

通用商品规范主图示例:

第一张主图

——商品全貌实物图

第二张主图

——商品其他角度补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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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商品详情页要求

(1)商品详情信息与该商品所属类目、商品标题及描述、主素材相关内容信息均需保持一致。商品详情的描述中应避免出现影响用户理解的错别字、词及歧义用语,图片应清晰可见,不应包含任何二维码、微信号、电话、其他账号等联系方式;

(2)实物商品应准确标明规格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材质、品牌(如有)、颜色、款式外观、产状、重量等信息;

(3)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限制用户合法权益。例如:XX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

(4)履约性质服务的履约期限应如实填写,不应为吸引用户而夸大。例如:不可夸大或随意填写保修期(如随意写保修10年或者终身保修等),应按照质保卡上的日期或者保修证明等相关材料上的实际情况填写;

(5)商品详情图不允许出现马赛克、第三方平台、遮挡商品信息等;

(6)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内容;

(7)商品材质需明确清晰,不得混淆或冒充相似材质;需明确标注木材材质及产地,禁用模糊术语,如:“老料”“极品料”等无依据的词汇;

(8)商品如存在以下任一瑕疵,必须在商详页做明确说明:存在五个以上针孔类型的坑凹,外裂长度超8毫米,表面有明显扣手、面粉测试有卡粉等;

(9)商品详情页标注尺寸/规格与实物误差不得超过10%;

(10)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的前提下,商品详情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实物细节图展示 (1)商品全方位展示图片、商品实拍图、商品品牌信息图片、商品细节图、其他角度实物展示、各类认证信息图、附件清单及外包装展示图片、标签信息展示图片,商品实拍图需清晰且应标注尺寸;
(2)商品详情信息与该商品所属类目、商品标题及描述、主素材相关内容信息均需保持一致;
产品参数展示 (1)实物商品应准确标明商品的全部材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体材质、主要材质、镶嵌材质、品牌(如有)、颜色、款式外观、产状、重量等信息;

注:以上内容不得与在系统填写的商品参数相冲突。

商品使用介绍(1)商品使用/佩戴方法,使用/佩戴注意事项;

(2)涉及需要保养的,需说明商品保养需知;

(3)涉及带有一定保存条件的,应说明商品保存具体条件及注意事项;

温馨提示(1)发票内容:展示店铺所开具的正规发票样本;

(2)快递内容:快递合作服务方;

(3)发货情况:发货地、发货时长等信息;

(4)购买规则:限购、预售等商品购买规则;

(5)退换货相关:商品的退换货信息;

注:以上内容不得与平台相关规则及相关服务保障相冲突。

售后服务(1)商品实物的售后保障及售后服务说明;

注:以上内容不得与平台的相关售后服务政策及相关服务保障相冲突。

常见问题(1)商品使用的常见问题解答。

4.3.7 附赠商品要求

若在出售文玩文创商品时附赠赠品,需在商品详情页中详细描述赠品信息并进行图片展示。

禁止赠送《视频号直播-文玩准禁售》中的商品、其他类目中所涉及的禁售商品及微信小店入仓类目的商品。

五、【闪购营销要求】

【沉香】【沉香木】类目不支持开通闪购功能。

六、【营销推广规范】

6.1 如何成为商家、带货者

申请成为商家请参考《微信小店入驻规则》《微信小店功能服务商家协议》。

申请成为带货者请参考《微信小店带货功能服务协议》。

6.2 商品和内容宣传发布规范与行为要求

6.2.1 商家、带货者应保证提供的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误,且在直播过程中保持满足开播资质要求。若发现提交虚假或误导性申请资料,或在直播过程中不再满足开播资质,平台将依照相关规则对有关账号停播、处罚及追责。

6.2.2 商家或带货者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推广(分享)商品过程中:禁止宣传“商品经过平台查验”“商品经过视频号/微信小店官方查验”等信息。如构成虚假宣传的,按照《微信小店「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违规治理细则》、《微信小店带货「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违规治理细则》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处理。

6.2.3 商家、带货者以直播形式推广文玩文创类目,需遵循以下文玩文创商品的等相关宣传要求:

(1)直播间介绍商品的材质、款式、尺寸需保证与购物袋商品信息完全一致。如涉及赠品,必须明确主品和赠品的品类,并且在商品信息中说明赠品内容;

(2)宣传推广文玩文创类商品过程中不得对商品的产地、品质、颜色、尺寸、重量、工艺等做出不实宣传;

(3)每件商品需要测量尺寸、重量,不得使用不正常模具、比例尺等误导消费者尺寸判断;

(4)宣传推广沉香木、沉香类目商品过程中,只可宣传、销售中国大陆生产的商品,不允许宣传、销售产地为海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且不得使用“印度直供”、“免税”、“海外采购”等不符合海关进口规定的宣传作为卖点;

(5)宣传推广文玩文创类商品过程中,可围绕历史发展和文化传承来介绍,但不得以名人、政府官员佩戴等作为商品卖点;

(6)宣传推广文玩文创类商品过程中每件货品需通过手电查看瑕疵并向消费者如实披露,不得进行不实、虚假、夸大宣传,隐瞒对商品价值产生贬值的瑕疵,误导消费者;

(7)商品主图、详情页,以及推广内容中不可使用美颜、滤镜,不得利用非正常颜色的灯光、过度PS、部分遮盖等手段影响消费者判断;

(8)不得虚假宣传商品工艺,如将非手工、半手工虚假宣传为纯手工等;

(9)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宣传保值、升值、有投资价值;不得虚假宣传收藏级、传家宝、祖传等信息。如涉及相关描述,商品须具备收藏价值、定价符合市场规律,且须在商品详情页和直播间展示具备有效资质的收藏证书;

(10)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回收、允诺拍卖等行为;

(11)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价格虚假宣传,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原价、专柜价、吊牌价、市场价等参考价,不得虚假宣传价格福利,不得虚假宣称“底价”、“最低价”等;

(12)宣传推广中不得使用有损消费者权益的营销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秒杀、虚假库存、盲拍、蹭热营销、利用虚假人设营销等;

(13)宣传推广文玩文创类商品需展示在图片、屏幕中央,方便消费者查看商品;

(14)宣传推广文玩文创类商品展示鉴定证书或评级证书等资质材料时,不得有任何遮挡信息的行为;

(15)宣传推广沉香、沉香木类目商品时,不得宣传商品年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商品具体年份信息,口播:老货、年代货、老料子、绝版老料、原始林料、深山老树料等明示/暗示商品年份的词汇;

(16)宣传推广沉香、沉香木类目商品时,不得宣传其药用价值/药用功效/医疗功效,且商品不得做任何形式的药用用途;

(17)不得宣传带有封建迷信色彩(具有占卜算命、命理测算等封建迷信功能)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开光”木串、宗教神佛雕刻的木吊坠、“驱邪避凶”的佛珠/念珠手串、“驱鬼辟邪”的木剑/符牌、化解“煞气”的八卦/太极图案等;

(18)宣传推广文玩文创类沉香木商品时,若商品属性为【沉香木】,不可明示/暗示描述商品为天然沉香/沉香,不得提及沉香相关词汇,包括但不限于奇楠、沉水、水沉、土沉等暗示为沉香的词汇;

(19)宣传推广文玩文创类沉香、沉香木商品时,不可将结香方式作为宣传点,包括但不限于虫漏、雷击、火烧等词汇;

(20)发布或推广沉香类商品,不得使用 “玉化” “玉化料”等用语夸大沉香商品品质。

6.2.4 商家、带货者应遵守《微信视频号直播功能使用协议》、《微信小店「珠宝首饰、文玩文创」类目宣传规范》等相关规定。

七、 【入仓规范】

沉香、沉香木类目需要入仓查验发货,商家需参照《微信小店发货管理规则》中关于采用质检服务仓发货模式的相关规定,根据平台要求提交至微信小店查验服务中心,详见《关于「沉香、沉香木商品提交微信小店查验服务中心查验」公告》,入仓查验发货模式需遵循《微信小店「违背承诺」实施细则》关于“入仓管控”的相关规定。

7.1 外观查验通用要求

(1)商品实物的整体造型应符合商品主图的细节展示,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2)商品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3)流畅自然,均匀平整。 牢固、周正、平服,不碎裂。

7.2 外观查验不合格项

检测项 说明
货不对板 送仓实物与商品主图的形态不一致。
少件、缺件 送仓实物与商品主图出现少件、缺件、缺少零配件。
断裂 送仓实物有明显影响商品外观或正常使用的裂纹、虫洞、霉斑、明显刀痕。
严重色差 送仓实物与商品主图的颜色外观有明显差异。
商品无标签/标签错误 送仓实物上无对应商品标签,或者与实物不符
色泽不均 人工染色痕迹、局部炭化过度

7.3 商品实物和商详图片一致性要求

7.3.1 商品主图要求

(1)所售商品应展示在图片中心,明确清晰可见。

(2)商品主图应只展示所售商品主体,不可出现其他与所售商品无关的商品。

(3)所售商品应可见全貌,不可故意遮挡商品细节。

(4)赠品与所售商品一同展示时,主图的主体应为所售商品,不可为赠品。

(5)多样性发货需标题注明,并且需要在标题或者售卖主图中写明售卖个数,如多样性发一件。

7.3.2 查验商品要求

(1)单个商品链接多个商品:商品详情图同时展示多个沉香、沉香木商品,出现材质不同、款式不同、尺寸不同、跨色阶等任意一项时,则多个商品需要同时入仓。当出现其中一件入仓,其余商品未入仓时,查验中心会进行驳回。

(2)多样性发货:商品详情图中包含多个商品且材质、款式、尺寸相同,仅存在天然纹路区别的商品,则可以根据用户下单的数量发货。其中,手镯类商品的圈口可以不相同。

(3)颜色色差:受灯光影响,当实物和商详图片同色阶差异且能判断为同一件货时可以通过,当实物与商详图片存在色阶(红、橙、黄、绿、蓝、紫、黑,白等)跨越时(如图片为绿色,实际为白色)则查验中心会驳回。

7.4 商品实物和商详图片一致性要求示例

查验项 正面案例 反面案例
主图与实物一致 商详图片:

微信小店沉香、沉香木类目管理规则

实物图片:

微信小店沉香、沉香木类目管理规则
商详图片:

微信小店沉香、沉香木类目管理规则

实物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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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服务保障要求】

8.1 七天无理由服务要求

商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商家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则向用户提供商品“维修、换货、退货”等相关售后服务。若商品适用国家有关“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商家应积极处理用户的退货申请并提供相应服务,具体详见《微信小店「7天无理由退货」管理规则》及相关平台规则。

8.2 运费险

运费险(卖家版)仅适用于商家,是商家为用户购买运费险后,若订单发生退货、换货,保险公司将向用户赔付部分由于“退换货”导致的物流费用的服务。详情查看《微信小店商家运费险功能服务条款》、《微信小店「运费险」使用指南》、《小店运费险保障须知》。

8.3 发货要求

商家应遵守平台对发货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发货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发货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及相关平台规则。

8.4 售后要求

商家应遵守平台对售后要求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售后服务管理规则》及相关平台规则。

8.5 争议处理规范

商家发布的上述商品如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用户争议,需按照《微信小店交易纠纷处理规则》及相关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8.6 客户服务管理规则

商家应遵守平台对客户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商家客服服务管理规则》及相关平台规则。

九、【违规处理】

各方若违反相关平台规则及协议的,平台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微信小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进行评估及处理。

9.1 违规处理评估

平台有权基于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通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用户投诉、权利人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主动排查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及方式对商家、带货者行为进行是否违规的评估。

9.2 违规处理

若平台自行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商家、带货者的行为或发布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或相关平台规则约定时,平台有权对各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同时,平台有权根据各方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处理措施:

(1)警告、学习、强制学习、强制考试等措施;

(2)限制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

(3)封禁视频号账号;

(4)冻结资金、扣罚保证金、要求缴纳违约金;

(5)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

(6)关闭订单;

(7)取消类目资质、清退主体;

(8)禁止直播、禁止发布内容;

(9)限制流量;

(10)禁止商业化投放;

(11)限制参与营销活动。

违规行为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商家、带货者需依据交易纠纷相关处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如平台认为违规情节非常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有权根据实际情形,对其予以清退。对平台造成损失的,商家、带货者应予以赔偿。

9.3 申诉处理

各方若不认可违规处理,可在收到违规处理通知后按照处罚页面指引发起异议申请或违规申诉,平台将根据申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审核过程中,相应的违规处理将不会被中止或撤销;申诉成立的,将会停止/撤销相应的违规处理;逾期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立,相应的违规处理将不会中止或撤销。

十、【附则】

10.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10.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10.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10.4 本规则中涉及的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其他平台规则及/或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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